瑞丰银行: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作者:小微
发表于: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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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3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将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顺延,自上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4月19日。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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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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